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2〕1 号)要求,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,继续教育学院对照教育部关于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,经继续教育学院派人实地考察,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2023年拟设置3个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。现予以公示:
1.山东兖矿技师学院
2.潍坊市寒亭区博文教育培训学校
3.平度扬帆职业学校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。个人提出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。过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公示日期:2023年1月10日—2023年1月19日。
受理电话:0532—58250008;0532—86786855。
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
2023年1 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