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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备案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示

按照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办学基本要求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23〕29号)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民函〔2023〕18号)的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校高等学历教学教育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,学院完成了专业设置的前期调研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,经专家论证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,现将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公示如下:

 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层次

备注

1
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

高起专


2

人工智能技术应用

高起专


3

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

高起专


4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高起专


5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高起专


6

机械制造及自动化

高起专


7

大数据与会计

高起专


8

跨境电子商务

高起专


9

旅游管理

高起专


10

市场营销

高起专


11

艺术设计

高起专


12

音乐表演

高起专


13

舞蹈表演

高起专


14

建筑工程技术

高起专


15

康复治疗技术

高起专

新增

16
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

高起专

新增

公示日期:2024年1月16日—2024年1月22日。
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。个人提出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。过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
受理电话:0532—58250008;0532—86786855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     

2024年1月15日